湖南日报6月28日讯(全媒体记者 刘奕楠)27日,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(以下简称“中心”)发布公告,将于2023年7月1日至9月30日,调整2023年度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,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提高至7270元,月最低缴存额为194元。
根据规定,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、缴存比例每年度调整一次,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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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,调整后的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2022年度长沙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(10097.58元)的3倍,即30293元;最低不得低于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(1930元)。
据了解,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5%,最高缴存比例为12%,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须保持一致。经计算,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为7270元,月最低缴存额为194元。据悉,2022年度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为6888元,月最低缴存额为194元。
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,各缴存单位应高度重视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的调整工作,认真核算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,确保全员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,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。
作者:刘奕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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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湖南日报·新湖南客户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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